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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4-13 0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2889
 

校属各单位:

现将《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732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现就有关选派事项通知如下:

学校推荐名额:2

推荐条件:

年龄不超过40周岁(突出业绩硕导和优秀骨干教师可放宽到45岁),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2、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青年骨干教师;

3、具备研究生导师资格。

三、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同志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教务处负责人签署意见(同意该同志脱产研修),并将填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及《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附电子文档)于419日下午5点前报送人事处514办公室。

 

附件:

附件1:转发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2017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3: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2017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