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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申报情况摸底和继续教育
发布时间:2017-10-16 0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165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社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72号)和《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7]40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2017年度职称申报工作,现就做好2017年度职称申报情况摸底和继续教育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职称申报情况摸底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填报《2017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需主管领导签字盖章),于10月18日前报送人事处514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稿至邮箱:szzc514@126.com)。
二、继续教育验证工作
(一)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政策规定,在高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5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人员申报参评卫生计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为4年,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2年)进行考核;在中级职称评审时对参评人员近4年继续教育情况(其中取得硕士学位人员为2年)进行考核。
继续教育情况考核结果(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由省人社厅出具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出具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职称评审的评价指标之一,在评审中设置权重加分。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
(二)继续教育验证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由省人社厅专技处审核验证,学校人事处负责材料收集和呈报。申报中级职称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学校人事处审核验证。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要结合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实际,以年度为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把近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填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见附件3)。申报中级职称人员不需要申领和填写登记证书,只需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填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
(三)验证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仅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提交)。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放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3.相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审核人签名及单位盖章):
(1)参加培训班、研修班、进修班的须提供培训通知、培训签到表、培训课程表或培训日程安排、结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2)参加继续教育实践活动的须提供实践活动通知、加盖单位公章的派出通知或报名表、实践活动日志等材料;
(3)参加远程教育、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学术访问等的必须提供学习证明材料、学术会议邀请函及参会回执、学术讲座通知及参会回执、学术访问邀请函等相关证明材料。
4.材料提交安排
请2017年拟申报职称人员将相关继续教育验证材料在10月23日-24日报送行政楼人事处514办公室赵意成老师处。
联系方式:6381163 。
 
附件:
1.《2017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7年度拟申报职称人员情况统计表.xls
2.《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名称一览表及分支专业一览表》附件2:专业技术职务各系列名称一览表及分支专业一览表.xls
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附件3: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xls
 
 
                                 人事处      
                                                                                   2017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