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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9 16:50:07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87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号)(见附件1)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继续教育培训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对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各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自行选择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面授或网络平台培训。继续教育考核结果(人社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作为职称评审评价指标之一,设置权重和加分项。

    二、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领

    符合申报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请领取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各单位组织申领人填写《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见附件2),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和照片由各部门汇总后统一于3月23日前报送至人事处514办公室,《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电子稿发送邮箱:szzc514@126.com。

    三、2018年继续教育登记及合格验证

    申报2018年高、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及合格验证工作初步定于7月进行,具体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请相关人员按要求及时参加培训并做好培训证明材料的备份。

    咨询电话:6381163。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