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师资建设 > 人才项目
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遴选、验收和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21 19:05:37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1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8〕356号)(见附件1)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8年度省级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遴选、验收和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安排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省级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7(其中至少推荐1名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人选

(二)推荐遴选办法

见《湖南科技学院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申报表》(一式份,A4纸双面打印胶水装订);

2.《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培养计划》(分年度列明培养计划,以学校名义撰写,落款为湖南科技学院,胶水粘贴,一式份);

3.支撑材料:被推荐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复印件反映被推荐人政治思想表现及教学科研等方面所取得成绩的有关材料业绩材料内容的截止时间为2018831其中提交5篇(部、项)以内代表学术水平的教学和科研论文或著作或技术开发成果证明的复印件反映其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的材料复印件(复印件依序装订成一册,列明目录,原件由学院审核签字盖章);

   4.《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推荐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到szzc514@126.com);

   5.《湖南省青年骨干教师成果业绩量化评分表》(一式份,计分栏不填)。

二、验收检查安排

(一)验收检查对象

2014年确定的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林依勤、欧永宁、唐跃龙

(二)验收检查内容

培养对象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

(三)验收检查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

1.《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或《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表》(一式份,A4纸双面打印胶水装订);

2.支撑材料(1)、(2依序装订成册,一式一份):

1个人总结材料包括培养期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

2)教学、科研业绩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8831。业绩材料中著作只需装订著作的封面、目录、版权页与封底复印,著作原件另附

3.《湖南省普通高校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验收检查一览表》一式一份,电子稿发送到szzc514@126.com

三、年度考核安排

(一)年度考核对象

2015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刘小文、何丽萍、张能泉。考核期为20161月至201712

2016年度确定的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谷显明、朱文蔚考核期为2017112

(二)年度考核内容

培养对象在考核期内的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履行合同所规定的责任情况、参加培养培训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培养目标实现情况等。

(三)年度考核材料(相关表格见附件3

1.《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考核表》(一式份,A4纸双面打印胶水装订);

2.个人总结材料包括考核年度内的培养情况、培养效果、思想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实绩等一式一份);

3.支撑材料。反映培养对象考核年度内取得的教学科研业绩等材料,有关业绩材料内容截止时间为20171231装订成册,一式

四、材料报送

(一)电子材料

所有参加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年度考核人员的材料均应网上报送。网上报送的管理系统名称为“湖南省普通高校学术梯队人才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218.76.27.11/jsc/被推荐人选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后,按要求相关规定材料直接上传或扫描并整合为word文档后上传。

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登录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及初始密码由人事处分发。请各被推荐人选和培养对象于10824: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填报、上传。逾期填报、上传不予受理。

(二)纸质材料

纸质材料请于2018926下午5点前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相关表格电子稿发至:szzc514@126.com)。所有复印件材料由所在单位安排专人审核原件,签字盖章。

联系赵意成,0746-6381163

附件: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湖南省普通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省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遴选工作方案(已正式文件为准)

附件3:省级青年骨干教师推荐遴选、验收检查和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人事处         

20189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