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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30 15:32:31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8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 推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近五年内曾获得过市级(含)以上荣誉或奖励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推选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参评的人员按照附件1的要求以下申报材料于83日报送人事处516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联系电话:6382266、15111603830(赵意成)。

1.《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推荐人选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推荐人选详细事迹材料。


附件:

附件1: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附件2: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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