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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机关教辅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归口备案及2019年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5 11:06:22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87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科技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科院校发〔2020〕30号)和《关于认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意见》(湘人发〔2001〕55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机关教辅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归口备案及2019年度初级职称认定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机关教辅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归口备案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的机关教辅单位人员需按学科(专业)类别归口到相应教学学院或学工部申报,请各机关教辅单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和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职称分支专业目录(见附件1),填写《湖南科技学院机关教辅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归口备案表》(见附件2)。

归口职称分支专业和归口申报单位填报备案后原则上不得更改,纳入归口申报单位(学院、部门)管理,作为授课申请和职称申报资格审查时的依据,教学科研成果纳入归口申报单位统计和奖励。学生辅导员和参评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及高教管理专业的机关教辅单位人员统一归口到学生工作部申报。

    请各单位组织好本单位全体教辅管理人员(含人事代理)进行申报备案登记,并于2020年10月19日前将汇总的《备案表》报送至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到邮箱:szzc514@126.com。

    二、2019年度初级职称认定

(一)认定政策

1.学科(专业)岗位对应原则。

1)专任教师只能申报认定高校教师系列各专业初级职称。

2)实验管理员只能申报认定实验技术专业初级职称。

3)学生辅导员只能申报认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初级职称。

4)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对岗申报认定其他系列(图书、档案、新闻、出版、会计、审计、卫生、工程)对应专业初级职称。

5)其他机关教辅单位人员只能申报认定高校教师系列各专业初级职称。

2.申报认定高校教师系列初级职称的人员,必须具备高校教师资格证。

3.现任期内受到党纪行政处分或年度考核不合格者推迟一年认定。

4.进校前已取得现岗位对应初级职称的人员需按要求进行职称调入认定。

5.编外聘用人员(不含劳务派遣与临聘人员)参照在编人员进行申报认定。

(二)认定层次

1.中专毕业1年见习期满,认定“员”级。

2.大学专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

3.大学本科毕业1年见习期满或获硕士学位、双学士学位后,认定“助理”级。

(三)认定材料

初次认定材料:

1.《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2份,A4纸双面打印,胶水装册),“基层单位意见”必须由所在部门填写意见并签章。

2.《2019年度初级职称认定人员登记表》(只需发送电子稿至szzc514@126.com)。

3.毕业证书复印件、高校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4.两寸免冠照片一张。

调入认定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调入认定表》(一式2份,A4双面打印,胶水粘贴)。

2.《专业技术职称调入认定人员情况一览表》(只需发送电子稿至szzc514@126.com)。

3.辅证材料:

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2)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复印件。

3)原职称资格确认文件复印件。

4)原职称证书复印件。

5)原职称聘书或聘任文件复印件。

6)任上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以来的业绩材料(外语计算机水平材料、论文、著作、专利、课题、荣誉奖励等)。

7)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请于2020年10月20日前将申报认定材料报送至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材料发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赵意成,6381163

职称工作QQ群:459525109


附件:

附件1:部分职称系列名称一览表及分支专业一览表

附件2:湖南科技学院机关教辅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归口备案表

附件3:相关认定表格


   

人事处    

2020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