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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5-28 17:56:50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4

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31号)(见附件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候选人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校推荐上报名额:1名候选人

二、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

推选条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践行“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和“四个相统一”要求,政治强、情怀深、自律严、人格正,师德师风高尚,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贡献突出,事迹感人,享有很高社会声誉,具有重要影响力,人民群众公认。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符合推选条件且有意愿申报参评的人员按照附件1的要求以下申报材料于61日报送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联系电话:6381163。

1.《2021年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

2.彩色登记照电子版;

3.详细事迹材料。


附件:关于开展2021年度湖南省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1〕131号)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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