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服务指南 > 你问我答
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占比变更有什么依据?
发布时间:2021-07-14 13:18:43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

答:2012年8月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印发的《省属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规定,高校可根据实际自行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在绩效工资总量中所占的比重。

2020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转发的《山东省关于完善高等学校绩效工资内部分配办法的指导意见》提出了“高等学校要根据发展需要,自主确定基础性绩效工资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逐步加大奖励性绩效工资占比,到 2020 年年底,奖励性绩效工资实际分配总量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占比一般不低于70%。”

增加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比重,有助于提高青年教师待遇、有利于进一步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更好地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得、少劳少得、不劳不得”的绩效工资分配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