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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3 00:00:00 作者:系统管理员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43
 

 

关于转发《关于做好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

现将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中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办通[2012]69号)(查询网址:http://szpx.hunnu.edu.cn/shownews.asp?id=90)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做好推荐工作:

一、推荐对象和条件

本项目选派对象应是我校有意向在湖南省内有关高校做访问学者的在职教师(省外的访问学者推荐工作已经结束),并具备以下条件:

1、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要求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主干课程讲授任务,有较高的学术水平,是选派学校学术带头人的后备力量或中青年骨干教师。

3、根据《湖南科技学院教职员工进修培训暂行办法》(湘科院院字[2009]64号),申报人为正高职称者须在我校实际工作满五年,副高职称者须在我校实际工作满三年;教学能力较强(近三年教学效果评价至少获1个优以上)、科研能力较强(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上发表相关专业方向的论文文科3篇、理科2篇以上,至少主持省厅级科研课题1项),有明确的科研计划,且近五年内在我校没有参加任何学历学位教育和脱产半年以上进修培训。

420102011年承担了某门新开课程者可优先考虑。

52011年被录取为国内访问学者但未经批准而未到接受学校报到参加脱产研修的今年暂停推荐。

二、推荐名额及办法

1、各教学单位限推荐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人选1名,学校择优向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推荐1

2、推荐人选应根据文件要求及时与接受学校及导师联系。

3、被推荐人将《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电子稿同时发到:szk303@126.com)填好并于511前送交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有关证件(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聘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教师资格证)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相关表格可从湖南教师网和湖南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咨询电话:6382633

 

 

人事处

                                  201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