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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29 15:18:26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3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9号)(附件1)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8年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通知如下:

、相关政策说明

申报高级职称人员进行继续教育验证时需对申报人员近5年的继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2014-2018年或者2013-2017年),取得博士学位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为近2年。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60学时。学时折算的相关规定详见附件1中的《学时折算细则及其他补充问题》。

申请验证人员要结合个人继续教育培训实际,以年度为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把近年参加继续教育的种类、内容、时间和考试考核结果等情况如实填写,并将继续教育培训情况填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附件2。证明材料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中的《继续教育认定形式和确认材料》,往年申报职称进行过继续教育验证并开具了合格证的人员,凭原合格证可免提供原验证年度的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二、验证材料及要求

1.《湖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

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稿和电子稿,电子稿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3.相关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按照《登记表》所列年度及条目依序整理,复印件需由所在单位审核,签署原件已核,审核人签名及单位盖章)

4.请以部门为单位于11月2日前汇总验证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52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赵意成 6381163      职称工作群:459525109

附件:

关于做好2018年度申报高级职称人员继续教育验证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验证登记表

人事处      

                                                       2018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