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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16:48:47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14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见附件1)的有关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继续教育培训

继续教育对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素质和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职称评聘的重要考察条件。继续教育分为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2023年公需科目主题为数字化建设与发展”“统筹安全与发展”“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可选一个或多个学习)。专业科目包括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各单位要加强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综合管理与组织实施,专业技术人员可结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求自行选择参加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公需科目、专业科目的面授或网络平台培训。

二、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申领

取得中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根据需要申请领取《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该证书主要用于登记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施教机构不便或无法提供支撑证明材料的培训项目,施教机构在《登记证书》上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内容、时间、考核结果等信息上如实记录,并加盖公章,确保培训信息规范完整。

各单位组织有需要申领的人员填写《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表》(见附件2)提交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领取表》和照片由各单位汇总后统一于515前报送至人事处521办公室,并将领取表》电子稿发送邮箱:szzc514@126.com。

   三、2023职称参评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一)学时要求

2023年度参评高级职称继续教育学时核认跨度为2018-2022年(博士参评副高核认跨度为2021-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 学时(每学时不低于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 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必须同时达标方视为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时要求。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学时认定标准(试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培训所获学时认可为继续教育学时。

(二)学时材料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所需材料和折算细则按照附件1中《继续教育学时核认有关说明》执行。以前年度已进行学时核认并获得了《学时认定单》的,本年度进行学时认定时只需提供以前的《学时认定单》和后续年度学时证明材料。如:办理了2017-2021年学时认定单的,本次认定则提供原《学时认定单》和2022年度相关学时证明材料即可。已按要求在《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绿色小本子)上如实登记并盖章确认的培训项目,只需提供《登记证书》登记详情;已按要求通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的,只需提供当年度合格证书,均不需重复提交相应培训项目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提交

学时核认需提供以下材料:

1.《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登记表》(纸质稿和电子稿);

2.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只需发送电子稿或扫描件,按照《认定登记表》所列年度及条目依序整理打包,博士需提供学历学位证);

3.《学时认定单》原件(往年已开具过的提供)。

请以部门为单位于615日前汇总核认材料统一报送至行政楼人事处521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四)其他说明

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结果是高级职称评审加分项目的必备条件材料,请有需要的申报人员按时提交核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要求参加培训考核,不单独组织继续教育学时核认。

联系电话:6381163 赵意成   职称工作群:45952510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办函〔2023〕23号)

         2.湖南省专技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实名制领取表

         3.湖南科技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核认登记表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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