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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和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1 16:10:10 作者:人事处  来源:人事处 浏览次数:0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118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湖南科技学院高校教师系列(含实验技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科院校发〔2020〕30号)及其《补充规定》(湘科院校发〔2021〕101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职称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网上申报

   按照省人社厅《通知》规定,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申报评审首次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本年度各系列高级职称的申报与评审各环节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请今年拟申报各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包含高校和非高校各系列),务必按照《通知》要求(附件1中含《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9月22日前完成账号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和申报材料上传审核等网上申报流程。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暂不做线上申报要求。

2023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数公示

根据2023年职称申报摸底统计,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核准我校2023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数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3年9月1日至9月7日。若有异议,请在9月7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纪检监察处(6381404)、人事处(6381163)反映。

等级

系列

核准评审职数

正高

社科

1

副高

会计

1

卫生

1

中级

各系列

空岗充足情况下给足各系列职数

初级

各系列

   三、2023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要求

(一)推荐出校参评条件

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出校参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员需满足所申报系列规定的资历和业绩基本参评条件(各系列职称评审方案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申报人员的科研业绩条件必须要满足我校高校教师系列对应级别职称的最低科研业绩参评条件(本专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科研项目按同级别科研项目对待)(见附件2)。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按照所申报系列规定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应的申报评审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材料参照该系列高级职称的材料要求准备。

2.申报人员须于9月8日17:00前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校职改办(行政楼521办公室),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联系电话:0746-6381163(赵意成)  职称工作QQ群:45952510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相关评审政策文件

2.各系列评审材料要求

3.相关评审表格

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和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职改办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