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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 人才办工作职责

 党委教师工作部工作职责

1.带领教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3.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

4.做好全校教师思想动态分析研判。

5.牵头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校党委关于高校教师思想政治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决策和部署。

6.负责把政治标准、师德师风标准放在首位并贯彻到教师选聘、入职、培育、考核、晋升等环节。

7.负责教师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和评推优先评优表彰工作。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高校人事、劳资工作的各项政策法规,建立、健全学校人事管理制度,制定学校分配制度和方案,并组织实施。

2.负责拟定学校教师、职工队伍建设规划与计划、人才招聘政策和人事工作规划与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制定岗位设置与人员编制方案,实施人员编制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协助拟定学校机构设置。

4.负责组织实施“英才支持计划”等人才培养项目;负责优秀人才的选拔、使用及稳定工作;负责教职工的招聘、进修、培训和提高工作。

5.负责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及聘后管理,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及聘任工作。

6.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津贴补贴和社会保险等工作的管理、调整与审批工作,指导并监督教学学院落实经费分配制度,协助做好目标管理与绩效考核工作。

7.负责教职工的政审、鉴定、考核、奖惩与辞职、调动和落聘人员培训、交流及解聘人员处置等工作。

8.协助做好全校教职工(除副科以上干部外)因私出国(境)审核管理工作。

9.负责教职工考勤和劳动纪律的督查工作。

10.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退职、延聘、返聘等事宜;负责丧葬抚恤、遗属补助、职工补助、探亲差旅等福利管理。

11.负责人事信息数据库的建设与管理,人事调查、统计、报表等日常人事管理工作。

12.负责人事代理、劳务派遣、临时用工人员的聘用管理工作;负责待聘人员管理、分流与安置工作。

13.负责转业干部、退伍战士、残疾人员的接收安置工作。

14.负责本部门各类资料的整理、归档,做好档案移交及教职工工作证、校徽的发放、管理等工作。

     15.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才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促进学校高层次人才工作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2.对高层次人才工作展开调查研究,探索高层次人才成长规律,提出高层次人才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牵头制定和完善高层次人才工作的引进、培育和使用政策、措施;组织制定高层次人才工作规划及年度计划。

4.组织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借智工作,包括政策宣传、信息发布、信息搜集、人员联系、考察接待、考试考核、情况汇报、外调跟踪、体检录用、合同签订等。

5.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直接联系和掌握一批优秀人才,逐步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负责学校领导联系教授博士的服务工作;指导各学院做好领导干部联系教授博士工作;做好高层次人才待遇兑现跟踪、子女就学联系、政策咨询解读等工作。

6.组织对高层次人才教学科研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考核工作。

7.做好人才引进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工作。

8.完成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任务。